A:
1. 文件審查:
☆ 工廠登記證 (其廠地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或廠房面積達50平方公尺以上,
或生產設備電力容量、熱能達2.25千瓦以上者)、營利事業登記證
☆ 工作規則 (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並應提供主管機關核可函)
☆ 勞動基準法暨施行細則(需懸置於公佈欄)
☆ 勞工名卡(附身份證影本與近照)
☆ 員工近一年的薪資明細及上班打卡紀錄
☆ 勞工退休準備金存款證明
☆ 勞保、健保明細
☆ 請假卡或特別休假表
☆ 年度消防申報、演習資料
☆ 合格防火管理人執照、消防編組與消防防護計畫(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適用)
☆ 合格急救人員證書、員工健康檢查記錄
☆ 機械維修紀錄(含升降機、鍋爐)
☆ 廢棄物處理合約/證明
☆ 廢水排放許可證 (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