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驗費用
審驗費收費標準
電信終端設備規費收費標準表
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08月07日,通傳法務字第10946012780號公告收費標準:
ㄧ、審驗費
用途 |
審驗方式 |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備註 |
販賣用 |
型式認證 |
小型地球電臺、行動地球電臺審驗費 |
件 |
七千元 |
屬系列產品者審驗費減半收取。 |
電信終端設備電信介面(不含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審驗費 |
電信介面/件 |
七千元 |
電信終端設備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審驗費 |
件 |
七千元 |
電信終端設備電磁相容審驗費 |
件 |
五千八百元 |
電信終端設備電氣安全審驗費 |
件 |
五千八百元 |
符合性聲明 |
電信終端設備符合性聲明審驗費 |
件 |
二千五百元 |
|
自用 |
自用審驗 |
電信終端設備自用審驗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同一次申請案,同廠牌同型號超過二件者,第二件以後減半收費。 |
二、證照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備註 |
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證明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補發或換發 |
電信終端設備符合性聲明證明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補發或換發 |
電信終端設備審驗合格證明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補發或換發 |
三、登錄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備註 |
委託驗證機關(構)辦理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授權登錄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
四、設定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備註 |
取得審驗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外觀照片等審驗相關資料保密設定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規費收費標準表
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08月07日,通傳法務字第10946012780號公告收費標準:
ㄧ、審驗費
審驗方式 |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備註 |
型式認證 |
無線電臺射頻設備審驗費 |
件 |
七千元 |
屬系列產品者審驗費減半收取。 |
業餘無線射頻電機審驗費 |
件 |
七千元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電磁相容審驗費 |
件 |
五千八百元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電氣安全審驗費 |
件 |
五千八百元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一類審驗費(工作頻率1GHz以下之低功率射頻器材,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件 |
六千三百元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二類審驗費(工作頻率超過1GHz之低功率射頻器材,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件 |
八千三百元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三類審驗費(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低功率射頻器材) |
件 |
一萬零三百元 |
符合性聲明(含簡易符合性聲明)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四類審驗費 |
件 |
二千五百元 |
|
逐部審驗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五類審驗費 |
件 |
二千元 |
同一次申請案,同廠牌同型號超過二件者,第二件以後減半收費。 |
自用審驗 |
低功率射頻器材第六類審驗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二、證照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備註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核發、補發或換發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證明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補發或換發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符合性聲明(含簡易符合性聲明)證明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補發或換發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合格證明證照費 |
張 |
六百元 |
補發或換發 |
三、登錄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備註 |
完全射頻模組(組件)組裝成完全最終產品登錄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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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驗證機關(構)辦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授權登錄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
四、設定費
收費項目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備註 |
取得審驗證明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外觀照片等審驗相關資料保密設定費 |
件 |
一千五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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